为进一步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信访稳定工作,鲁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强组织领导,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不发生来自鲁山县生态环境领域进京赴省的信访干扰。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。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对各类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査梳理,不留死角和盲区,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,逐一做好问题解决,疏导教育、帮扶救助等工作。对上级交办和自行排查的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,在落实好领导包案的基础上,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,细化化解措施,一案一策,确保稳定。
二是严格值班值守,认真履行责任。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按时到岗到位,严格执行“24小时”在岗值守工作制度,严禁擅离职守,做好登记记录,及时传递信息,重要事项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。
三是提升信访办理效能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积极引导群众在通过网上投诉,电话访、手机短信访和写信等方式反映问题,按原“最多访一次”工作要求,严格落实首办责任,“不发生赴京上访、不发生到省集体上访、不发生涉访事件、不发生因环境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”的环境信访。